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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施财产保险防灾防损责任制
引用本文:唐金成.论实施财产保险防灾防损责任制[J].广西金融研究,2005(4):31-33.
作者姓名:唐金成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金融系,广西,南宁,530005
摘    要:防灾防损是财产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是其社会管理功能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经营效益的关键所在。但在实际工作中,防灾防损却仍被忽视,并成为财产保险经营中的薄弱环节。实行“谁承保、谁防灾”的防灾防损责任制,是创新和加强防灾防损工作的最有效形式。它既可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使各项防灾防损措施落到实位,收到成效,又能发挥其社会管理功能,提高自身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 键 词:责任制  财产保险  社会管理功能  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经营  经营效益  全员积极性  重要环节  关键所在  实际工作  有效形式  社会效益  承保  成效
文章编号:1002-6452-2005(04)-0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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