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人分类制度重构——建构着眼于未来的法人分类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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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商艳冬,陈仕镇.我国法人分类制度重构——建构着眼于未来的法人分类体系[J].大众商务,2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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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商艳冬 陈仕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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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炯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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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世纪中国将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对于民法典中法人如何分类,争议颇多.笔者在论述并评价了我国民法通则模式,传统大陆法系模式,企业非企业模式,营利非营利模式之后,提出了一种新的法人分类模式.既在公法人和私法人划分之基础上,将私法人分为营利法人和非蕾利法人,再把非营利法人分为自律法人和他律法人.这种分类模式不仅能有效涵盖现存法人之类型,还能够包容未来可能出现的法人类型.谓之着眼于未来的法人分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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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人 法人分类 自律法人 他律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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