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异质公司理财目标的界定 |
| |
引用本文: | 孔莹,姚明安.股份异质公司理财目标的界定[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0(8):55-59. |
| |
作者姓名: | 孔莹 姚明安 |
| |
作者单位: | 汕头大学商学院, 广东, 汕头, 515063 |
| |
摘 要: | 若具有不同流通权的普通股(投票权与收益分配权相同)并存于一家公司,则称该公司为股份异质公司。反之,若一家公司的股份不仅在投票权与收益分配权上相同,还具有相同的流通权,则称该公司为股份同质公司。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股份异质公司主要包括三类:存在非流通股份的A股公司(即目前所说的股权分置下的上市公司)、不含A股但存在非流通股份的B股或H股公司以及股份均可正常流通但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如A股、H股并存,A股、N股并存等)的上市公司。
|
收稿时间: | 2006-05-06 |
修稿时间: | 2006年5月6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