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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有限合伙人管理权
引用本文:王玉虎.试论有限合伙人管理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1):124-125.
作者姓名:王玉虎
摘    要:管理权是企业的核心权利,谁取得了管理权,谁就从根本上控制了企业。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垄断的享有了管理权,使得同样作为投资主体的有限合伙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管理权的制衡是有限合伙人权利保障的重要措施。

关 键 词:有限合伙人  管理权  《合伙企业法》  有限合伙企业  权利保障  普通合伙人  弱势地位  投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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