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辩证统一——兼与张博颖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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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华,明理.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辩证统一——兼与张博颖同志商榷[J].扬州大学商学院学报,2005,9(4):67-7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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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华 明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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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淮阴师范学院政治系,江苏淮安223001 [2]淮阴师范学院科研处,江苏淮安22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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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具有经济基础的同等含义,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始终奉行个人主义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对立是人为的界划。市民社会伦理与国家伦理的关系,是应然的道德要求与实然的道德现实的关系,而不是两种不同的道德规范体系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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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伦理 国家伦理 道德 |
文章编号: | 1007-7030(2005)04-0067-04 |
收稿时间: | 2004-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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