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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寿险营销制的内在缺陷及其变革
引用本文:陈凯.中国寿险营销制的内在缺陷及其变革[J].发展研究,2007(4):56-58.
作者姓名:陈凯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经济系
摘    要:一、中国寿险营销制的内在缺陷 (一)准入制度的内在缺陷 1.准入制度的过分宽松 根据中国保监会最新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目前中国寿险营销行业准入的条件为:第一,具备有初中以上学历;第二,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第三,符合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品行良好的条件.经过保监会审批后,获得准入资格.从准入条件来看,与世界各国相比较,我国加入寿险营销行业的学历要求明显偏低.这必将导致我国寿险营销队伍的素质整体水平低下,严重影响了行业的长远发展.此外,保险监管机构忽略了准入资格的审批工作,导致部分品行不良、缺乏职业道德的人员混迹于营销队伍,使得保险欺诈层出不穷,保险公司赔付率高居不下,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

关 键 词:中国保监会  寿险营销  内在缺陷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变革  准入制度  学历要求  保险营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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