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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完善个体市场税收征管——以北京地区为例
引用本文:赵书博.谈完善个体市场税收征管——以北京地区为例[J].财政研究资料,2005(16):18-21.
作者姓名:赵书博
摘    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个体税收征管范围的指示精神,自2005年2月1日起,对各业态市场、个体工商户中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业户(以下简称“个体业户”)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地方各税,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行征收管理。于是各区地税局分别成立了个体市场所,准备接收“国税代管户”的税收管理工作;另外,原来由各地区税务所负责的个体户税收移交至个体市场所管理。这样.自明年起,个体市场所负责管理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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