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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徽县血铅事件负责?
引用本文:徐云鹏.谁该为徽县血铅事件负责?[J].新西部,2006(10):44.
作者姓名:徐云鹏
摘    要:9月10日,参与徽县水阳乡血铅超标事件调查的甘肃省环保局纪检组组长杨桦对记者说:“徽县铅污染责任在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环保部门没有责任。”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却表示,在甘肃徽县血铅超标事件中,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

关 键 词:徽县  事件    负责  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环保总局  污染责任  环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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