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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循环经济:生产者责任延伸到“回收”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一方面,我国经济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但另一方面,高消耗、高污染等资源环境问题如影随形,对经济发展的破坏和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我国必须谋求经济增长模式的全国转变,而循环经济无疑是其中重要一环。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十七大报告更进一步指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民族的共同事业。8月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循环经济促进法》,该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循环经济促进法》  生产者责任延伸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回收  持续高速增长  资源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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