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要充分体现执政的人民性 |
| |
引用本文: | 吴福永,韩福荣.法治中国要充分体现执政的人民性[J].北方经济,2015(1):66-68. |
| |
作者姓名: | 吴福永 韩福荣 |
| |
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研究室 |
| |
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人民性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备的政治基础,政治民主的根本内容就是人民性。依法治国首先是维护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利,执政为民。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必须受法的限制,官员行为必须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制约。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