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铁路协定》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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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艳萍.《国境铁路协定》研究[J].铁道运输与经济,2022(11):27-31+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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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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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铁路局市场监测评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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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境铁路协定》是中国与相邻国家办理国际铁路联运遵循的国际双边条约,我国目前与周边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越南、朝鲜、老挝6个国家签署了《国境铁路协定》。在阐述《国境铁路协定》概念、主要内容和发展沿革的基础上,根据联运规章的3种构成体系,确定《国境铁路协定》的法律地位为:双边条约下与联运协定并立、铁组多边条约+双边《国境铁路协定》体系下的从属地位、铁组多边条约+双边《国境铁路协定》+企业双边协议体系下的居中地位。从协定升级、便利化通关、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接轨点、单证无纸化等方面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境铁路协定》内容的需求,在具体实施环节,建议应在国内立法层面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加强两国对口部门的协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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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境铁路协定》 国际铁路联运 政府间协定 多边条约 双边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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