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妇女创业再就业的四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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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采取积极促进妇女创业再就业四项措施:促进大龄女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继续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帮助女性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创业实现再就业;做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培训、服务、维权等工作,引导农村女青年转移就业;加强与妇联的合作,支持各级妇联开展工作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刘丹华告诉记者,解决大龄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是再就业工作的重点,而"4050"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较大.她透露,从今年1月,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活动月,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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