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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湖南省寿险业失效保单问题之对策研究
引用本文:罗忠敏,杨玉山.解决湖南省寿险业失效保单问题之对策研究[J].金融经济(湖南),2004(5):89-91.
作者姓名:罗忠敏  杨玉山
作者单位:罗忠敏(中国保监会长沙保监办);杨玉山(中国保监会长沙保监办)
摘    要:一、湖南寿险业失效保单现状 目前,共有五家寿险公司在湖南设立分支机构,除新华、泰康人寿长沙分公司因开业时间短尚没有失效保单外,其余三家寿险分公司至2002年6月30日共有失效保单66914份(失效两年以内的44838件、失效两年以上的22076件),被保险人数64203人(两年以内的42297人、两年以上的22076人),保险金额89194.94万元(两年以内的67759.57万元、两年以上的21435.37万元),每期保单保费4498.03万元(两年以内的3363 98万元、两年以上的1134.05万元),已交保费6428.39万元(两年以内的5058.17万元、两年以上的1370.22万元),累计欠交保费8309.67万元(两年以内的4233.91万元、两年以上的4075.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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