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部门“冗员”也不得随意调换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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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编辑部.解决部门“冗员”也不得随意调换岗位[J].中国劳动保障,2013(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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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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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半年前,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我在销售部担任销售员,底薪2000元加提成。可由于此后公司频繁招收销售人员,而公司的生产能力有限,导致销售部出现"冗员"。为加强一线生产力量,公司决定将销售部包括我在内的8人调至车间工作。因我认为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岗而拒绝,公司遂勒令我无条件服从,否则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如此随意调岗的做法对吗?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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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销售部 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合同 销售人员 生产能力 公司 冗员 工作内容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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