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国企隶属关系审批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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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最近联合发出了关于变更国有企业隶属关系审批办法的通知,其主要内容如下:审批范围: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含国务院直接管理的总公司、集团公司和已批准列为国家试点的大型企业集团)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之间以及中央、国务院部门之间国有企业(含国家控股企业),隶属关系的变更,由国家经贸委负责,并经国家计委、财政部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审批原则:(1)企业隶属关系的变更,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适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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