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挥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再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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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国秋.如何发挥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再监督作用[J].吉林金融研究,2000(8):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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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国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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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银行白山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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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银行在体制改革中,专门增设了内审机构,充分体现了中央银行在吸取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加强央行内部管理、适应和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的力度和决心。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管理者的管理,对监督者的监督,对执法者权力的制约,对执行者权力的再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保证央行各项职能依法、合理、公正、有效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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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再监督 央行 中央银行 人民银行 内审机构 东南亚金融危机 内审部门 依法 履行职责 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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