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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利弊谈
引用本文:李炳璋,王秀英.农业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利弊谈[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5(7):24-25.
作者姓名:李炳璋  王秀英
作者单位: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
摘    要:江苏省财政厅自200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对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县及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报账制管理。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弊端。对此,笔者谈几点建议。一、农业专项资金县级报账制的优点1.保证了农业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后,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在银行设立项目资金专户,项目资金直接由县财政项目专户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控制了乡镇领导或项目主管单位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手脚,克服了有关部门、乡镇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弊端,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业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关 键 词:县级  财政农业专项资金  利弊  2002年  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  不容忽视  报账制  管理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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