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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条禁令》 一、严禁无法定依据处罚、收费。 二、严禁不出具有效票据收费、罚款和扣押物品。 三、严禁索要、收受监管服务对象的钱物;严禁接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各种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野蛮执法和刁难、报复监管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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