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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由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的审计意见应慎重
引用本文:柳景槐.发表由被审计单位自行纠正事项的审计意见应慎重[J].审计月刊,2004(6):33-33.
作者姓名:柳景槐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审计局
摘    要:《审计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审计处理,其中包括提出被审计单位的自行纠正事项。

关 键 词:被审计单位  自行纠正事项  审计处理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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