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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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邓玖生.我国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探讨[J].企业经济,2002(5):129-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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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玖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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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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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产品归责原则上存在的三种不同主张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因产品本身存在质量不合格或缺陷并且因此致人损害时应按什么根据和标准来确定责任的归属.一般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22条"因产品的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是我国产品责任的基本规定,但是,对此规定确定的归责原则,应如何理解,民法界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认识,形成了以下几种不同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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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产品责任 归责原则 中国 《产品质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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