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财务制度是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所必须遵守的规章和准则,是进行财务管理的依据。在我国,财务制度的建立与国家财政体制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有什么样的财政体制,就要建立什么样的财务制度与之相适应。随着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企业财务制度也在不断的变化,不断的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其财务制度几经变革:198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各专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财务从1984年1月1日起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由中央财政直接管理,整个金融系统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85年人民银行停止实行利润留成制度,改为指标管理制度;1987年人民银行又恢复实行利润留成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成本核算,利润留成”的管理体制;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人民银行再次取消了利润留成制度和缴税制度,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其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核算,预算管理,统负盈亏”。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体制才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1999年财政部又对人民银行的财务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人民银行之所以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财务收入主要集中在总行,支出主要集中在各级分支行,即总行盈利,各级分支行亏损。只有实行预算制,才能解决财务问题。二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不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有利于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人民银行更好地发挥金融宏观调控作用。三是借鉴国外中央银行的财务体制,体现我国中央银行的特殊需要,使之符合国际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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