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造血 激活机体——三木集团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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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维辉.自我造血 激活机体——三木集团经营者激励机制的实践[J].上海国资,2000(2):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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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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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木集团经股份制改造并实行法人股协议转让,通过产权重新组合,实现了国有股和非国有股的相互制衡、优势互补。特别是所引进的战略伙伴相对流通股股东而言,具有持股长期性、并对企业实际经营效益要求强烈的特点,能有效地对企业经营业绩、企业中长期发展进行监督规划,并形成对企业经营者行为有力的监督和约束,使公司摆脱"内部人控制"行为的发生和行政的过多的干预,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份制企业,从而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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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木集团 经营者激励机制 股权利益 分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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