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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后内地和香港若干税收法律问题粗探
引用本文:刘青文,方潇.“九七”后内地和香港若干税收法律问题粗探[J].新经济,1997(8):50-52.
作者姓名:刘青文  方潇
摘    要: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现行的体制,保持自由港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在经贸领域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有权自行制订、实施经济和贸易方面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中央人民政府对内地企业实施

关 键 词:中国内地  香港  一国两制  1997年  法律制度  税收管辖权  行政管理权  双重征税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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