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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集资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引用本文:邹淇曲.论集资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J].商,2013(1):177-177.
作者姓名:邹淇曲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这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该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但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应如何认定?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理论界亦无统一学说。

关 键 词:集资诈骗罪  主观方面  非法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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