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表见代理制度之私法理论分析
作者姓名:胡军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摘    要:依照大陆法系民法,代理制度为私法自治之扩张或补充,本应当尊重本人(被代理人)的意思,考虑本人的利益。但随着社会发展,交易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本文通过对现行表见代理制度的简介和评析论证表见代理制度在面对本人利益和相对人信赖利益所作的优先保护相对信赖利益的价值选择的正确性。并通过表见代理成立后,本人、代理人、相对人三方利益关系的分析,提出应责代理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观点来弥补本人在为保护交易安全中所做的牺牲,以平衡本人、代理人、相对人三方的利益,维护表见代理制度。

关 键 词:表见代理  相对人信赖利益  本人利益  利益平衡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