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转让信用证单据疑点再审视
引用本文:洪刘晴.转让信用证单据疑点再审视[J].中国外汇管理,2013(11):64-65.
作者姓名:洪刘晴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武汉分部
摘    要:第一受益人最好不要替换第二受益人除汇票和发票以外的单据,如果因替换了单据而有不符点被开证行拒付,转让行将会对第二受益人承担责任。背景2012年2月23日,湖北C进出口有限公司委托M银行为其开立一笔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即期议付信用证,金额为USD181000.00,受益人为

关 键 词:转让信用证  单据  第二受益人  再审  第一受益人  议付信用证  承担责任  开证行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