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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版“营改增”政策发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5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一直以来,“营改增”被业界视为完善税制结构的重要环节,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对于它造成的影响是增税还是减税一直存在争议。

关 键 词: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  资讯  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政策  影视作品  税制结构  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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