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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税务财务规定的若干差异
引用本文:余市才.内外资企业税务财务规定的若干差异[J].广西会计,2001(1):16-16.
作者姓名:余市才
作者单位:广西右江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现分析说明如下 :一、固定资产残值1.内资企业。残值余额在原价的 5 %内 ;由企业自主决定 ,需要调整残值余额的 ,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 .外资企业。残值不应低于原价的10 % ,需要少留或不留残值的 ,须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二、计税工资标准1.内资企业。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 80 0元 ,确需高于限额的 ,应在不高于2 0 %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2 .外资企业。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费 ,应当报送其支付标准和所依据的文件 ,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准予列支。三、交际应酬费标准1.内资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在 15 0 0万元…

关 键 词: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税务处理  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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