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村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和村委会)是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过程的主要规划和提供者,规模不断扩大的农村建设改变了农村面貌,但同时对农村组织的有效运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张家港市,经过几轮村镇合并以后,现有186个村(农村社区),每个村一般要有5000左右的村民,2006年70%以上的村可供支配的财力为100万元以上,2008年村平均可支配的财力将在300万元左右.为在基层消化农村发展中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而诱发的大量社会矛盾,张家港市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从2006年4月开始,在全市村党委(总支)组建党的纪律监督委员会,明确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两年来的实践说明,村一级设立党的纪律监督委员会很有必要,作用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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