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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合伙企业 税收有新规
摘    要:<正>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今后将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只根据其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将停止执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实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的计征方法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再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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