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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吹风
摘    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与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相比,《办法》将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规范称为企业年金。《办法》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6。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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