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权利不翼而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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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爱华.法定的权利不翼而飞[J].乡镇论坛,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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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爱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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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种种原因,在当前的村民自治实践中,村民的民主权利往往追侵害,被剥夺,法定的村民民主权利经常不翼而飞。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村务不公开,村民没有知情权。近些年来,农村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情况,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少数于部垄断着资源的控制权.公共事务管理处于"暗箱操作"状态,而干部则认为"刁民难管"。这样便造成干群之间的隔阂,甚至往往激化成恶性事件。二是村委会选举不公正,村民没有真正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的村委会选举工作机构或其领导成员,利用职权指定、内定或随意变更候选人;接受候选人的贿赂,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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