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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电动车性质归属迫在眉睫
引用本文:高波.明确电动车性质归属迫在眉睫[J].道路交通管理,2008(9):60-61.
作者姓名:高波
摘    要:近年来,我国中小城市的街头巷口,县区乡镇的公路村道.出现了越来越多被称为”电动车”的机动车辆。以浙江省为例,目前道路上行驶的三百多万辆电动车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标准、经省级公告、允许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第二类是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未经省级公告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第三类是整车出厂的加装电机的三轮车.俗称电动三轮车;

关 键 词: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  电动三轮车  性质  国家标准  中小城市  机动车辆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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