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风险投资市场必须先完善退出机制——兼谈设立二板市场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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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怀国.发展风险投资市场必须先完善退出机制——兼谈设立二板市场的必要性[J].企业经济,2002(3):143-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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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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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万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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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退出与再投资是风险投资的灵魂 作为风险资本主导形式的风险投资公司,大多采用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其普通合伙人要在合伙契约中承诺在一定时间以一定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给有限合伙人带来丰厚利润.因此,风险资本家在一项投资的开始就必须构思一个清晰的退出路线,以便资金安全的退出,完成整个风险投资预计计划.他们期待介入一家投资组合公司3-5年,然后把这家公司出售或上市,这几乎是风险投资获利的唯一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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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二板市场 风险投资市场 退出机制 风险投资业 市场监管 股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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