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销售回购会计处理的不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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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乐锦.对销售回购会计处理的不同看法[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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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乐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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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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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 (以下简称《准则》指南 )中指出 ,如果卖方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必须回收商品 (即销售回购 ) ,这表明卖方仍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因此这种销售回购本质上不是一种销售而是一项融资协议 ,整个交易不确认收入。其会计处理为 :(1 )在销售时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应付帐款”科目 ;(2 )回购时 ,借记“应付帐款”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销售回购不确认收入 ,笔者无异议 ,但对其销售款 ,记入“应付帐款”科目 ,笔者认为不妥。其理由是 :第一 ,混淆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界限。销售回购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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