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不入帐的弊端与改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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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贝朝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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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南海市九江镇镇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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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为了扩大销售 ,增加市场占有率 ,可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产品 (商品 )。采用这种核算方式 ,企业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和“已收分期销货款”科目 ,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单独核算 ,其销售收入的确认应按规定执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核算赊销以分期收款方式发出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及工业性劳务等。该科目反映的是商品尚未实现销售 ,所有权尚未转移给买方。“已收分期销货款”科目 ,借方反映已收回的货款数 ,贷方反映已确认销售实现后的转销数 ,期末余额反映已发出商品不足一个计量单位的货款额。上述经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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