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与上海金融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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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伟军,俞北华.《巴塞尔协议》与上海金融风险防范[J].上海综合经济,1998(11):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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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伟军 俞北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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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
(郑伟军),上海市计委
(俞北华),上海财经大学(陈学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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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巴塞尔协议》对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意义 要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就不能不谈到《巴塞尔协议》。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金融业国际化进程加快和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金融风险也日益国际化。加强国际合作,制定一项有效监管银行的国际统一标准是大势所趋。1988年7月西方“十国集团”原则上通过了由巴塞尔委员会制订的“关于统一国际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简称“巴塞尔协议”)。此后巴塞尔委员会又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关于银行监管的原则文件。这些文件一般也被称为《巴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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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 金融风险 风险防范 巴塞尔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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