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公交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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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良成.政府的公交责任[J].道路交通管理,2007(4):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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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良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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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个月来,各大中城市纷纷以行人为主要对象进行交通整治,对闯红灯、乱穿马路者不仅是批评教育,更有实实在在的处罚,例如上海一“海归”女硕士就因乱穿马路不服处罚而被治安拘留,使得群众乱穿马路的情况有所改善。笔者认为:将倡导变成强制,以行人为对象的执法,确是法治社会最需要用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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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整治 行人 大中城市 治安拘留 闯红灯 马路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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