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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确运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
引用本文:孙德甫,吕静,武培业.应正确运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1).
作者姓名:孙德甫  吕静  武培业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
摘    要:企业销售收入的结算,执行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重视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以及所要遵循的结算原则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至关重要。忽视和不正确的运用权责发生制,会给企业增加应收帐款,发生经济纠纷,最终形成潜亏。权责发生制亦称应收应付制,即认收入和费用是否已发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正确运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能及时全面反映企业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何确认收入的成立,是企业会计核算的关键问题。收入实现货款全部收回,使企业成本费用得以补偿,维持不断扩大再生产,企业流动资金不断增加,并产生资金增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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