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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绿色创新的影响研究——来自上市公司的证据
作者姓名:陈洪涛  何任翔  王彬龙
作者单位:1.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 东南大学国家发展与政策研究院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异质信念与资产价格行为:关联机制及其模型构建”(71801040);;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江苏上市公司网络媒体信息披露的动因及其影响研究”(2020SJZDA059);;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碳市场建立对江苏企业的影响研究”(22GLB001);
摘    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于绿色创新的影响机理尚不明确。基于自愿披露理论与合法性理论,以2008—2019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绿色创新的影响效果和作用机制。研究表明:(1)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显著抑制了绿色创新,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在环境治理方面存在“多言寡行”的现象。(2)研发投入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抑制绿色创新的过程中发挥部分中介效应。(3)在国有企业、规模较大企业以及环境规制水平低地区的企业中,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对绿色创新的抑制作用更为显著。研究成果丰富了环境信息披露的后果研究,同时为实践中提升企业环境表现提供了启示。

关 键 词:环境信息披露  绿色创新  研发投入  自愿披露理论  合法性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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