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英国海外火险委员会(Fire Office's Committee Foreign,简称FOCF,1869—1985年)是“日不落帝国”时期保险业垄断组织,力图操纵和支配世界火险市场,并旁及其他险种市场。FOCF组织运行系统的“神经中枢”是委员会议事制度,用以遥控世界各地的分支机构。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FOCF陆续在上海、香港、天津、汉口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即四大洋商火险公会,并企图组建全国统一的洋商火险公会,从组织系统上完成了对旧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本文主要探讨FOCF及其在华机构,四大洋商火险公会在机构设置上实行公会委员会负责制,对FOCF负责,接受FOCF管理。FOCF对四大洋商火险公会实施单一制管理模式,它们上下级关系明确、职责划分清晰,还设置了专门机构对四大洋商火险协会的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总之,四大洋商火险公会是FOCF在中国保险市场的机构延展,它们在制度设计、市场控制等方面都与FOCF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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