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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资委:10条措施激励省属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摘    要:2月7日,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激励省属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10条有力措施,全力支持鼓励山东省属企业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省属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防控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清算中作为特殊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关 键 词:经营业绩考核  疫情防控  运输保障  物资采购  特殊事项  省属企业  工资总额  有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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