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权不可越权简序仍须有序——解读《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投资管理权限、简化申报程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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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海平.扩权不可越权简序仍须有序——解读《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投资管理权限、简化申报程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通知》[J].开放潮,2004(6):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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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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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为省发改委)不久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投资管理权限、简化申报程序、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个《通知》贯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下放经济权限,赋予各县市相当设区市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限的精神,对投资管理权限实行放权简序,受到县(市)领导及投资者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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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体制 县域经济 福建 经济权限 行政管理体制 投资环境 政府职能 行政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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