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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地下保险”
作者姓名:陈文俊
摘    要: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内地非法开展业务,早在1994年就已经开始,其主要活动区域集中在珠海、汕头、中山等城市以及泉州、石狮、晋江等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非法开展业务的有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保险公司以及外国保险公司香港、澳门分公司。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境外保险公司活动区域已经从广东和福建逐渐扩展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乃至山东、四川等地。

关 键 词:保险业 中国 境外保险公司 保险监管 非法展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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