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与分类 |
| |
引用本文: | 宋子慧,董鸿波.论行政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与分类[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11):50-51. |
| |
作者姓名: | 宋子慧 董鸿波 |
| |
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 |
| |
摘 要: | 行政合同(契约)在行政法学界是一个长期探讨的话题。其中探讨较多的一个问题就是行政合同概念,许多学者都有不同的看法,之所以存在诸多的不同的观点,其一是对行政合同双方的主体含义这一形式要件纷争不清;其二是对行政合同是否是为达到行政管理目的这一实质要件商榷不休。笔者对后者暂且不论,就从行政合同的概念谈起,分析我国行政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分类。一、行政合同概念中的主体在许多学者的著作和文章中,有关行政合同的论述着实不少,在论述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对行政合同的概念做了解释,但对行政合同法律主体都没有进行过系…
|
关 键 词: | 行政法学 行政机关 行政合同 法律关系主体 分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