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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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闫燕,刘丽琴.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之我见[J].现代企业,2008(11):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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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燕 刘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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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许昌市交警支队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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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就是将交通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归并为一个机构,将各交通执法机构的交通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相对集中交由经整合设立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已打破了地域和区域的限制,融入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中,交通行政执法问题也日益显现。行政执法政出多门,有路政、运政、征稽、水上安全监督(地方海事),单公路路政管理就有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普通干线公路路政执法、县乡公路路政执法,执法种类多、执法力量分散。为了切实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效能,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已成为交通主管部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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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综合执法 交通部门 行政执法机构 社会经济发展 行政强制执行权 路政执法 改革 综合执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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