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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    要:你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适用有关问题的请示》(辽环2006]2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关 键 词:《环境影响评价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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