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级别之分 行公平之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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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臧东生.破级别之分 行公平之制[J].交通企业管理,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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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臧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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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载,黑龙江省围绕进一步贯彻《条例》,加快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步伐,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一条规定企业一律不定级别,管理人员也不再套行政级别。笔者不禁为这一明智举措拍案叫好。当前,破除传统的计划经济,代之以建立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首要问题是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并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自主的、公平的竞争,这就要变原来企业与政府间纵向单一的行政隶属关系为横向多元化的市场关系,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的作用,用经济运行规律指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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