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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与环境谈判:选择区别规则还是差别待遇?
作者姓名:邓旭
作者单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摘    要:贸易与环境谈判中需要权衡WTO规则与MEAs规则中对发展中国家待遇的差异。WTO规则的S&D已经转变为发展中国家履行义务的非互惠待遇,而MEAs的共同但有区别原则(CBDR)确认了发展中国家承担义务的差别待遇,两者的差异甚为明显。发展为我国当前核心利益,我国应该稳妥参与贸易与环境的谈判,但不宜积极推动谈判的进程。

关 键 词:CBDR  S&D  贸易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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