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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男性性权利的刑法保护
作者单位:;1.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摘    要:现今,我国女性强迫男性进行性行为的情况越来越多,而通常男性被性侵时却苦于缺乏法律的保护而诉之无门,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给予男性和女性性权利同样的保护,应当将男性列为我国刑法保护对象的范围。

关 键 词:性权利  强奸  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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